审核评估工作巡礼:三融五化: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积极探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时间:2023-07-05 15:25:00 来源: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编者按: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知要求,教育厅将于2023年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审核评估。学校各相关部门、教学院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审核评估工作要求进行了充分准备,系统总结提炼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目标定位、体系设计、质量保障、学生发展等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展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巡礼》专栏,将持续分享各部门、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举措与成效、特色与优势、问题与挑战,共同推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法学学科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一直秉承德法兼修理念与问题导向,着手建构“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其中,“三融”是指认知与伦理兼融、学识与能力交融、专业与实务通融的培养理念;“五化”是指课程思政全程化、教学内容模块化、教学手段数字化、实践体验多样化、培养主体协同化的培养举措。师生教学改革与创新事迹被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法治日报、红网等20多家媒体宣传报道,20多所高校同行来访交流,产生了广泛影响。
一、“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
传统法学教育尽管在法治一体化建设中功不可没,但长期存在重“知识教育”轻“人格养成”,重“灌输教育”轻“自主创新”,重“灌输教育”轻“自主创新”,重“封闭办学”轻“开放培养”的弊端,无法满足新时代对卓越法治人才的迫切需要。创建“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是落实中央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行动,是推进新文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具体路径,是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创新举措。
一是课程思政全程化。坚持“立德树人”,做到德育首位,实行全过程课程思政,结合法科专业特色,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进一步融合,全面涵养学生的法治人格。根据各章节的教学目标,遴选合适的法治素材加强思政教育;挖掘课程内容中的思政元素,通过合理阐释加强思政教育;从中国法治实践的生动案例中发现思政资源,写进教材、引入课堂;从日常生活和最新案例中捕捉素材,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政教育;带领学生参加各种法律实践活动,通过亲身体验提升学生的法治能力与法治操守。
图1 学院黄素梅副教授面向全校学生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
二是教学内容模块化。结合学校师范、能源专业特色与法学专业“1+10+X”课程设置要求 ,创设了“基于兴趣的认知层、基于理论知识的基本技能层、基于法律服务的应用层、基于法律技能探究的创新层”以及“专业基本理论模块、综合运用法律模块、法律技能创新模块”的教学内容体系,积极开设立法法、教育法、能源法等特色专业方向课程,全方位服务重点面向立法、法务、教育、能源等领域的厚德型、应用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定位。
图2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三是教学手段数字化。近年来我国法律领域借力大数据、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积极推进法治的实践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果,法科教学也可以借力互联网技术形成新的教学模式。利用学校SPOC平台 、学银在线、中国慕课等网络平台,开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宪法学》《民法》等系列法学网络课程;通过国家实验空间平台共享虚拟审判系统、**系统等数字资源;运用学习通等网络平台强化过程管理,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与知识掌握的程度;通过信息手段实行线上线下综合考评,线上采取章节测试、牛刀小试等即时性评价,线下采取课堂表现、实训、期末考试等组成的综合性评价。
四是实践体验多元化。学校带领学生开展地方立法、法治宣讲(传)、法律援助、模拟法庭、法庭旁听等多元法治实践活动。通过立法实践培育学生的整体法治观,促使他们深入理解法律、把握法学;通过法治宣讲(传)增进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与成才紧迫感;通过法律援助培养学生的公平正义心,让他们懂得公平正义、规则意识的重要性;通过模拟法庭与法庭旁听拓展学生的实践视野,提升他们的法治实务能力。
五是培养主体协同化。学校积极开门办学,充分吸纳地方法治实务部门的教学资源,努力拓展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一是联合打造实践平台。湖南科技大学与政府、企业、律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建立了36个实训实习基地。二是协同开发实践课程。如《法庭旁听》《模拟法庭》等课程,将法院真实审判呈现课堂。三是共同开展实践活动。与地方法治实务部门一起带领学生定期开展地方立法、普法宣讲(传)、法律援助、疑难法律实务问题研讨等实践活动。
二、“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色
湖南科技大学采用整体与个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经历了“理论证成→实践应用→总结提炼→完善推广”的研究过程,有效破解传统法治人才培养中长期存在的“四重四轻”难题,继而化解法治人才培养的供需断裂、德才割裂、能识分裂现象,形成了人才类型化培养、能力导向型培养、多主体协调培养等模式特色。
一是人才类型化培养导向促进了供需衔接。根据学校师范、能源专业特色与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确立和落实了重点面向立法、法务、教育、能源等行业的厚德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定位,这种人才培养的类型化导向立足实际,为破解法治人才培养中长期存在的供需断裂现象提供了范本。
二是能力导向型培养范式增进了能识交融。本成果由以往的“知识导向型”培养方式转变为“能力导向型”培养方式,建构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体系,加大了实践课时与体验力度,重视学生的自主选择,促进了知识与能力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消除法治人才中存在的能不配识、眼高手低现象。
三是多主体协同培养格局推进了专实通融。坚持开放办学,充分吸纳法治实务部门的培养资源,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例如地方立法、法庭审判、法援案件等,通过真实、直观、多维的法治体验,加强了专业与实务的衔接与通融,让学生在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的同时,有效提升法治实务能力。
三、“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德法兼修”原则,针对传统法学教学的痛点和难点,在课程思政教育、专业理论教学、专业实践体验等方面作出了创新。
一是形成了“四环导入”课程思政新模式。在立德树人与德法兼修理念的指导下,按照“法律学理阐释—法律文本解释—法律价值引导—立法实践回归”的教学思路,将法学资源嵌入“知识构建—思维培育—价值引领—实践回归”四环结构,从“指导思想”“学科思维”“价值引领”“实践回归”四个层面实现本学科的思政目标,确保了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向。
二是创建了“四层次三模块”理论教学体系。根据重点面向立法、法务、教育、能源等领域的厚德型、应用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定位,创建了以“基于兴趣的认知层、基于理论知识的基本技能层、基于法律服务的应用层、基于法律技能探究的创新层”以及“专业基本理论模块、综合运用法律模块、法律技能创新模块”为内容的四层次三模块理论教学体系。
三是打造了“立法+普法+法援”实践体验格局。为学生参与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提供了平台和机会。通过参加地方立法、普法宣讲(传)、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学生拓展了法治实务视野,积累了法治实务经验,增进了对中国法治的了解与理解,增强了献身中国法治的自豪感与自觉性,提升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使命感与方向感。
四、“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成效
湖南科技大学自“三融五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来,在教学创新、人才培养、专业实践、社会公益等方面成效显著。
第一,打造了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和专栏。近年来,共打造1门国家级、4门省级一流课程。其中,宋智敏教授主讲国家一流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线上点击量3千万人次,选课人数2万多人,来自180多所高校的学生使用了该课程,线上好评无数。2022年1月24日—28日,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播放刘鄂博士主讲的《楹联中的法文化》(1-5集)引起亿万观众围观。
第二,塑造了一支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2021年26名专任教师实现兼职实务100%。其中,1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得“全国高校讲课能手”,5人具有“双千计划”经验,1名兼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1名省重大决策咨询专家,12名是兼职律师,4名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2名市仲裁员,3名人民陪审员。
第三,培养了一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五年来学生司法(法考)通过率平均达50%以上,2019年高达72.8%,位居全国第五。学生在省模拟法庭竞赛中先后获得团体、个人一、二等奖等10余项,省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等10多项。学生彭月丹建立了湖南省首个社区法治服务中心,挽回当事人损失100多万元,被评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2020年法律协会被评为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
第四,树立了一个“立法+普法+法援”的法治服务的“科大品牌”。在立法上,师生共同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12部,起草党政规范性文件10余件。在普法上,师生开展法治宣讲近100场,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150余次。在法律援助上,接受群众咨询上千次,指导群众诉讼900多次,代理援助案件120余件。
第五,创立了一套多元协同培养的体系。在近些年的人才培养过程中,由于成绩突出,学院获批了湖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基地、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法科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综合培养中心)等人才培养平台,成立了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科大工作处和湖南科技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建成了湖南省最好的高清数字模拟法庭,实训实习基地由16家增加至36家。